莒南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
(2018年3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莒南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县扶贫办主任莫元宗所作的《关于全县精准脱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认真审议。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为全县“一号工程”,创新思路措施、健全制度机制、精准精细施策,聚焦贫困群众“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和贫困村“五通十有三达到”,实施了产业、就业、党建、医疗、教育、危房改造、孝老、企业、金融、科技等十大精准扶贫工程,12545户1871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44个贫困村摘帽。会议对这个《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镇街和部门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没有严格落实精准扶贫要求,只重“摘穷帽”,不重“拔穷根”;巩固成果的思路还不够宽,部分脱贫群众缺少稳定脱贫的产业项目,自我造血功能较差;资产管理不完善,制度、机制建设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等。对此,会议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搞好动态管理。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扶贫开发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精准扶贫的政策措施、目的要求再宣传、再动员,把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县委关于精准扶贫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时刻把扶贫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体现在行动上,充分激发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坚持对贫困户实行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库,确保既不遗漏真正的贫困人口,也不把非贫困人口纳入扶贫对象,做好贫困人口信息管理,建立完善脱贫退出和返贫纳入的动态管理机制。
二、做到分类施策,提高扶贫实效。
一切从贫困村、贫困户实际出发,弄清贫困原因,把准脉、开好方、见成效、得实惠。坚持开发扶贫与救济扶贫“双轮驱动”,对具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强烈脱贫愿望的贫困户,应优先“技术”、“项目”扶持;对有劳动能力但等靠要思想严重的,要进行耐心教育和引导;对完全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实行兜底保障。要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积极推进推进“十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十大工程”,助推贫困村经济发展,贫困户增加收入,实现长效脱贫。对上年符合脱贫标准的贫困户,要帮助其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出现。
三、坚持统筹协调,形成扶贫合力。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脱贫工作中遇到的帮扶工作不协调、资金整合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等普遍问题和疑难问题。按照“多个渠道进水、一个龙头出水”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让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走可持续、有实效的精准扶贫路子,防止表面脱贫、数字脱贫。广泛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各界、企业商户、群众团体、慈善机构、邻里乡亲及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身扶贫事业,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问效,确保如期脱贫。
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谋事创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扶贫部门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管理力度,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好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村两委班子的作用,把基层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使农村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出现问题,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