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镇街人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
为调动镇街人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健全完善镇街人大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开创我县基层人大工作新局面,本着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注重可操作性,简化组织和考核程序,就做好2018年度镇街人大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继续深化“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代表履职风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保障激励代表依法履职,支持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努力推进县镇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考核内容
本考核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自身建设、代表工作、履职档案、宣传工作、主题实践活动、加分事项等6项内容。
三、计分标准(基础分100分)
1、自身建设(10分)
(1)人员配备(2分)。
配备专职人大秘书、人大宣传通讯员(2分)。
(2)办公设施(2分)。
有固定办公场所、电脑、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1分);有各项规章制度(1分)。
(3)工作经费(2分)。
每年年初在预算中专项列支办公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人大各项工作活动开展(2分)。
(4)召开镇人代会(2分)。
能够按照县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每年按时按期召开两次镇人代会,会议期间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按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情况,有图片资料(2分)。
(5)工作规范(2分)。
人代会、人大各项工作、代表活动等文件资料齐全,分类科学,归档及时,各项记录完整翔实、有图片影像资料,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2分)。
2、代表工作(20分)
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保障激励代表依法履职,严格按照《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守则》等有关要求,创新开展代表工作。
(1)代表培训和学习(4分)。
县经济开发区、镇街人大、临港产业园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辖区人大代表集中培训活动,有照片、记录(2分);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代表集中学习、交流、讨论、研究工作2次,有照片、学习安排计划和记录(2分)。
(2)代表议案建议工作(8分)。
引导和协助县人大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并将代表议案建议规范整理,字迹清楚,一事一议,县级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不少于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一(以镇街为计算单位)(4分);要求镇级人大代表提出较高质量议案建议,且各镇办理单位按要求按时完成议案建议办理工作(4分)。
(3)评议活动(4分)。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政府部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予以评议。评议有方案(1分);有评议对象书面汇报材料(1分);有评议测评票、结果并进行通报(2分)。
(4)视察调研活动(4分)。
每年至少组织四次县镇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有照片、视察调研报告和相关记录(4分)。
3、代表履职档案(20分)
全面记录县镇代表在任期内履行代表职责、执行代表职务情况,真实全面反映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严格落实《莒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办法》及各镇街有关规定要求,加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工作。
(1)要求专人负责,代表一人一档(3分);履职情况登记表要实事求是地记录代表个人依法履职情况(2分);认真整理档案,切实把好履职档案材料的审核关(2分);按季度及时收集报送县人大人代工委(3分)。
(2)履职档案材料要详细记录代表出席人代会各次会议、参加各代表团和分组讨论等各种会议的出勤情况(1分);个人或者领衔提出的符合条件的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1分);参加学习和培训情况(1分);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情况(1分);参加代表小组各项活动情况(1分);参加或者列席各级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会议情况(1分);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情况(1分);走访联系原选区,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听取基层群众意见情况(1分);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情况(1分);向选民述职、接受监督情况(1分)。
4、主题实践活动(20分)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方案中要求细化评分。
(1)代表小组和工作站建设(10分)。
固定整洁的代表接待和活动场所(4分);醒目的门牌和内容翔实的上墙版面(公布代表接待日程、代表照片、代表电话和接待制度)(3分);独立的档案橱、齐整的桌椅、丰富的学习资料(3分)。
(2)代表小组活动(10分)。
制定活动计划,按时组织开展活动(有内容、有实例、有数据、有总结)(4分);代表联系选民、生动的代表风采阵地(2分);齐全的代表小组活动、视察调研、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等记录,要有照片等相关材料(4分)。
5、宣传信息工作(30分)
全县人大宣传工作按照《全县人大宣传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进行单列考核。
本项考核得分,各镇街宣传工作最高分按30分计算,其他按比例折合计入总分。
6、加分事项
(1)鼓励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创优。
①工作开展有特色,典型经验被国家、省、市、县级简报和媒体编发或领导同志批示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1分,同一典型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加分。
②工作开展较好,在国家、省、市、县级会议上作交流发言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1分。
③代表小组或驻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个人撰写的调研报告引起重视并被领导批示或评为优秀的,每件加5分。
(2)承担全国、省、市、县人大常委会安排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现场的,根据镇街人大参与活动情况每次分别加10分、5分、3分、1分。
(3)人大工作观摩会(以实际评议情况进行加分)。
(4)配合县人大完成“一网三平台”情况(以工作开展情况加分)。
(5)按时完成县人常委会部署交办的相关工作(每次1分)。
四、考核方法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委室组成考核小组,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核时间,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现场,查阅有关资料,走访有关单位和人大代表等方式,进行检查考核,根据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逐项打分,汇总后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进行量化排名通报,确定人大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本《实施细则》由县人大办公室负责解释。
莒南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