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增设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和更名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为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3月1日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增设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为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调整后,莒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设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建环保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等六个专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