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委副主任委员徐春福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县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工委主任于宝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聂相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悦振,县政府副县长张振群等陪同。
执法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山东永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我县可再生能源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组一致认为,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工作措施到位,亮点很多,效果明显。
执法检查组指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把中央、省部署落到实处;要履职尽责,深挖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建立合理协调机制,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营造健康良好的环境,推动全县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